红色通缉十年,洗冤刑辩律师辩护一年,无罪!
一、案件缘起:因虚开增值税发票引发的嫁祸栽赃
2013年6月3日,山东某地公安接到当地税务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对当地几名民企业主购买(受票方)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立案侦查。开票方涉及天津多家民营企业,因公司之间不存在真实业务,虚开抵税而被刑事追诉。
苏某,广西人,案发时其在前夫张某开办的一家天津进出口贸易公司从事进口货源洽谈工作,这家公司恰恰是涉案企业之一。该公司为山东涉案民企开具30余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面额近300万元,按照2013年的追诉标准,数额巨大,法定刑十年以上。
苏某辩解,其认识前夫张某前,天津公司早已开办,工商登记可以证明。公司国内业务以及公司财务全由张某负责,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张某,苏某根本不认识山东老板以及所谓的票务中间人,更对虚开事宜完全不知情。苏某称,2013年正与前夫剑拔弩张闹离婚,张某先去了澳大利亚,大概是听说山东警方因虚开案正在调查,张某串通票务中间人将虚开犯罪嫁祸栽赃尚在国内的妻子苏某。
令人不解的是,直到2014年7月,苏某为孩子上学前往澳大利亚,仍然可以正常办理护照出境,山东警方从未找过苏某。大概2015年下半年开始,警方找苏某亲属,告知苏某涉嫌刑事犯罪,要求亲属把苏某劝回,警方也通过苏某亲属手机多次与其电话联系,要求回国接受调查。
二、案件僵局终难解,亲属全被限制出境
多年来,苏某之所以不敢回国,一方面要照顾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确难以脱身;最为担心的一方面是,怕回国后有嘴说不清,在澳洲已与前夫张某分开多年,互不联系,张某不可能陪同苏某回国把问题说清楚。
疫情前,苏某打算安排父母或妹妹前往澳大利亚帮助照看孩子,考虑回国解决问题。然而,家人在出境时发现被边控,无法正常乘飞机。大概警方担心,苏某亲属一旦离境,劝解苏某回国的希望将更为渺茫。为此,苏某曾委托律师与警方交涉,希望说服办案单位撤销案件,解除对其家人的边控。双方又僵持多年,案件未有实质进展,陷入困境。
三、洗冤刑辩团队介入案件,有效推动破局
2023年8月,苏某护照到期,驻澳使馆以其涉嫌犯罪为由,拒绝给其办理新护照,致使苏某无护照既不能回国,也无法离开澳洲到其他国家。使馆只同意给其开具临时证明,购票回国,接受调查。苏某前夫张某不回国,苏某对回国后能否自证清白,案件能否获得公正处理,完全没有信心。
无奈之下,苏某求助到洗冤刑辩团队。团队赵军律师、李庆铎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苏某辩护人,与办案机关对接、交涉。苏某亲属办理全部委托手续后,承办律师迅速与办案机关取得联系,提交辩护手续,了解案件情况,要求听取律师意见,希望推动案件尽早妥善解决。
律师介入案件后得知,苏某离境的当年,2014年,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警方发现苏某出境后,根据公安部“猎狐行动”要求,同年便将苏某列为红通人员,通过国际刑警组织进行网络追逃,截止2023年,红通已近10年。

辩护律师与办案机关沟通较为顺畅,当年专案组早已撤销,案件承办人也换了好几波,律师明显感觉到现任局领导及承办人想积极了结此案,表示愿意与律师沟通,尽可能满足律师的正当诉求。警方透露,红通人员不同于国内逃犯,公安部有专门机构督促各地公安抓捕红通嫌犯,不定期推动案件进展,因苏某迟迟不归案,几乎年年要逐级汇报,地方公安压力山大。
局领导及承办人听取律师的撤案意见后表示,待查明案件事实后,会往撤案方向努力,但苏某毕竟是红通人员,立案后撤案并非易事,希望律师协助规劝苏某回国配合调查,回国后可以先办取保。因律师只掌握苏某提供的单方面信息,并不了解警方取证情况,不好评估苏某回国后案件走向,律师提出阅卷申请,必须通过证据判断苏某涉案的具体情形以及撤案的可能性。
侦查阶段虽然没有赋予辩护律师阅卷权,但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的执业权利,该条没有限制律师以阅卷的方式了解案件有关情况。近年来,学者和律师也在呼吁“批捕审查公开”,即侦查阶段向辩护律师开示案卷。
或许为表解决案件的诚意,局领导研究后同意辩护律师阅卷,警方的这一善意之举,增强了律师对案件最终解决的信心。律师阅卷后发现,苏某的辩解基本成立,指向她的证据极其薄弱,警方完全可以通过进一步侦查取证,彻底排除苏某作案的嫌疑。
基于对案件的全面把控和慎重评估,赵军律师、李庆铎律师制定了取证策略,也向警方提出了补侦建议,比如找当年开票操作人(天津公司财务)取证“是谁安排对接的开票事宜”,找天津公司的当年员工取证“苏某在公司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进一步调取“当年通话记录”,等等。辩护律师多次与案件承办人及局领导面对面沟通,充分表达了苏某应当无罪的观点和意见,提出了解决案件的具体路径,并明确要求警方立即解除对苏某亲属的边控,以此促进案件解决。
四、案件迎来重大转机,先解除亲属边控,后撤销案件
在洗冤刑辩团队的持续努力下,2023年底,警方通知律师,苏某家人的边控已经解除,苏某父母很快出国与其团聚。
2024年,警方又多次与律师联系沟通,共同研究解决案件方案,律师坚持现有证据完全不够立案标准,即使苏某尚未回国,也应当撤销案件。在苏某和洗冤刑辩团队的共同努力下,2024年12月3日,警方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苏某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得以消除,苏某被红色通缉十年,最终彻底无罪。
苏某案给同样陷入“红通”窘境当事人的启发:红色通缉并不意味着您要坐牢,还是要回归案件本身,找到专业负责的刑事辩护律师,审慎评估案件,正确应对、良好沟通、坚持原则,不惧怕、不回避,如果案件本身有重大问题,又能遇到苏某案中有担当的承办人,您的案件一样也能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