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逃与被通缉人员的律师服务
被追逃和被通缉的人可以委托律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也即犯罪嫌疑人被决定拘留后,不管不无到案,均有权聘请辩护律师。
被网上追逃的在境外的未到案人员,简称网逃,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版)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已被决定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可以通过网上工作平台发布犯罪嫌疑人相关信息、拘留证或者逮捕证。各地公安机关发现网上逃犯的,应当立即组织抓捕。根据此款规定,网逃人员必然是已经被决定采取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其有权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被通缉与网逃相比,适用条件更加严格,它只针对应当逮捕的嫌疑人和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越狱逃跑的情况。网逃是在公安机关内部网秘密进行,通缉是公开进行,这是两者最大的区别。被通缉的人当然也有权聘请律师辩护。
被追逃和被通缉的人委托的律师可以做哪些工作?
1、联系和会见当事人,了解当事人本人和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帮助;解答当事人国内财产被查封、冻结、护照可能被作废、签证到期后非法滞留他国、护照到期后可能无法续办诸多法律问题的咨询。
2、约见办案人员,向办案人员提交辩护手续、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3、代理申诉、控告。如律师发现案件不具备刑事立案条件,可要求公安机关撤案,可要求检察机关进行立案监督;对公安办案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可依法控告等。
4、调查取证、固定无罪证据。
5、协调家属进行必要的申诉、控告工作。
6、有被害人的,可与被害人谈判、达成谅解等。
7、帮助当事人解答有关被遣返、非法往境外转移资产等法律问题。
洗冤刑辩团队律师给当事人建议
被网逃、被通缉的身在海外的当事人,虽然可以暂时躲避中国警方的追捕,但委托专业律师积极应对所涉及的刑事案件还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明显冤屈的案件,因缺乏本人的笔录无法有效为自己辩解,冤案往往更容易造成。其在海外,即便没有被国际刑警组织通缉,其也面临着国内财产被查封、冻结、护照可能被作废、签证到期后会非法滞留他国、护照到期后可能无法续办诸多法律风险。特别是随着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的加强,也面临着被遣返、被以洗钱等罪名在异国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不轻信网络上一些非专业人士的结论,聘请有国际刑辩经验的律师提供专业服务,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