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的条件与程序
引渡的条件有哪些?
引渡是指一国把当时在其境内,并被另一国指控为犯罪进行追捕、通缉或判刑的人,应有关国家的请求,根据引渡条约的规定或以互相引渡为条件,按照引渡原则,通过外交途径,移交给对罪犯有管辖权的请求国以便进行审判或处罚的国际司法合作行为。
引渡的条件可以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存在引渡条约或互惠安排。引渡通常是基于两国之间的引渡条约,如无引渡条约,则可能需要建立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上。
2、罪行严重程度:引渡的罪行通常需要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
3、证据充分:请求国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引渡人涉嫌犯罪,并且有合理的理由认为其有罪。
4、政治犯排除:引渡通常不适用于政治犯,即那些仅仅因为政治观点或活动而被追捕的人。
5、公正审判保证:被引渡人有权获得公平公正的审判,请求国需要提供保证,确保其在被引渡后能够得到公正的审判。
6、刑罚的匹配:引渡的刑罚应该与所犯罪行相匹配,不能过于严苛或不公正。
7、双重犯罪原则:通常情况下,被引渡的罪行必须是请求国和被请求国都认为是犯罪的行为。
8、避免歧视:引渡不应基于种族、宗教、国籍等原因而带有歧视色彩。
9、属人管辖权和属地管辖权:引渡的适用需要考虑属人管辖权(根据国籍)和属地管辖权(根据犯罪地点)。
10、其他特殊情况:有些国家可能对某些特殊情况,如死刑、终身监禁等,有特殊的引渡条件或限制。
引渡的程序有哪些?
1. 提出引渡请求:请求国向被请求国提出正式的引渡请求,通常通过外交途径。请求中需要包含被引渡人的身份信息、犯罪事实、证据材料以及引渡的法律依据等。
2. 引渡的审查程序。主要做法有三种:① 单一行政审查制;② 单一司法审查制;③ 双重审查制(综合制)。大多数国家普遍实行“双重审查制”。
美国采用“司法审查”和“行政审查”的双重审查模式,首先由司法机关对外国的引渡请求进行全面审查,之后由政府行政机关作出是否引渡的最终决定。美国所有收到的和发出的引渡请求都由司法部国际事务办公室和国务院法律顾问办公室审议和评估。
具体程序包括:① 由所在地联邦法院公开审理;② 联邦检察官代表请求国的利益出庭辩论、提交证据;③ 犯罪嫌疑人委托或被指派的辩护人必须在场;④ 审理焦点包括证据合法性、条约适用性、时效性、政治性等;⑤ 法官作出“符合引渡条件”的判决后,交由行政机关最终决定;⑥ 请求国获准后派人接收被引渡者及相关物品。
3. 逮捕和拘留:如果被请求国认为引渡请求符合条件,可能会对被请求引渡人进行逮捕和拘留。
引渡中律师可以做哪些工作?
1、对被拘留或逮捕的当事人申请保释。
2、代理当事人参加审查程序。
洗冤刑辩团队律师对可能被引渡的当事人建议
建议当事人聘请由请求国和被请求国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因为是否引渡除了前述条件之外,还涉及国内案件是否构成犯罪、当事人在国内案件中的角色、侦查及审判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酷刑等。这些都是影响引渡结果的重要因素,而这些工作只有国内律师才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