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通缉令相关案例 2018-08 号:因存在酷刑和政治因素而删除数据
红色通缉令相关案例 2018-08 号
因存在酷刑和政治因素而删除数据
国际刑警组织档案控制委员会决定书(文件编号:2018-08)
申请人(某国国籍,前议员、前部长,主要反对党成员)是 [日期] 由某国国家中心局发布的红色通缉令对象,依据相关逮捕令,指控为 [具体罪名]。
申请人于 [日期] 向委员会提交投诉,要求删除其在国际刑警组织档案中的相关信息。根据《委员会操作规则》第 10 条,该请求被认定为可受理,并于 [日期] 通知申请人。
委员会依据《委员会章程》第 34 条第 (1) 款和第 (2) 款,咨询了来源国国家中心局、第三国国家中心局及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关于投诉中的主张。
申请人与涉数据来源的国家中心局均被告知,委员会将在其 104 次会议(2018 年 4 月 24-27 日)中审议该案。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提出删除数据的请求,核心主张为:
a) 诉讼依据的证据通过酷刑获取,违反《国际刑警组织章程》第 2 条;
b) 案件具有明显政治性质,违反《国际刑警组织章程》第 3 条;
c) 红色通缉令限制其基本权利并造成声誉损害。
来源国国家中心局回应
否认政治动机,指控为普通刑事犯罪,确认程序经法院审查,证据有效。
委员会认定适用的法律框架
委员会管辖权:《国际刑警组织章程》第 36 条,《委员会章程》第 3 条第 (1) 款 (a) 项、第 33 条第 (3) 款;
人权合规:《国际刑警组织章程》第 2 条,《世界人权宣言》第 5 条,《联合国反酷刑公约》第 15 条;
政治性质判定:《国际刑警组织章程》第 3 条,《数据处理规则》第 34 条。
委员会分析和结论
委员会分析认为:
- 酷刑证据:控方主要依赖经翻供的酷刑获取证据,违反《联合国反酷刑公约》,构成程序不公;
- 政治性质:申请人为反对党领袖,案件涉及多名政治人物,调查存在长期拖延和程序瑕疵,政治因素主导,可能影响国际刑警组织中立性。
最终结论:涉申请人的数据不符合国际刑警组织关于个人数据处理的相关规则,应从国际刑警组织档案中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