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通缉令相关案例 2023-06 号:绿色通缉令的持续目的合规性


绿色通缉令案例

案件过程

案件编号:国际刑警组织档案控制委员会决定书(文件编号:2023-06)


申请人 Aaa BBB 先生(EEE 国籍)是 [日期] DDD 国家中心局发布的绿色通缉令对象,依据其在 DDD [...] 罪被判处 [...] 监禁的判决,该罪行发生于 [日期]


申请人于 2022 [日期] 向委员会提交请求,要求删除其在国际刑警组织档案中的相关信息。根据《委员会操作规则》第 30 条,在提交所有必要文件后,该请求被认定为可受理,并于 [日期] 通知申请人。


委员会依据《委员会章程》第 34 条第 (1) 款,咨询了 CCC 国家中心局、DDD 国家中心局及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IPSG)关于请求中的主张。


委员会于 [日期] 告知申请人其被 DDD 通过国际刑警组织渠道通缉,绿色通缉令旨在警告成员国其可能的威胁。


申请人与涉数据来源的国家中心局均被告知,委员会将在 xxx 会议中审议该案。


申请人主张和证据


申请人提出删除数据的请求,核心主张为:已服完刑期,且涉案行为距今 16 年,绿色通缉令应删除。


提交证据:无额外证据,仅主张已服刑。


国家中心局回应


DDD 国家中心局回应:确认绿色通缉令基于申请人参与 [...] 帮派、犯有两罪的定罪,判决已执行;主张申请人仍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通缉令目的是警告其他成员国。


委员会认定适用的法律框架


委员会管辖权:《国际刑警组织章程》第 36 条,《委员会章程》第 3 条第 (1) (a) 项、第 33 条第 (3) 款;

绿色通缉令特别规定:《数据处理规则》第 89 条;

国际警务合作目的:《数据处理规则》第 10 条第 (1) 款、第 12 条。


委员会分析和结论

委员会分析认为:

绿色通缉令目的:根据《数据处理规则》第 89 条,绿色通缉令可用于警告个人的犯罪活动,若其持续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DDD 国家中心局提供了申请人的帮派背景、定罪记录,证明其威胁性,符合相关且不过度的要求。


最终结论:涉申请人的数据符合国际刑警组织关于个人数据处理的相关规则。


点击下载:

2023 - Decision Excerpt N°6 - Purpose of a Green Notice.pdf



Iryns Berenstein
红色通缉移除案例
洗冤刑辩团队国际组是中国第一个致力于国际刑事业务的辩护团队,对红色通缉令的移除有深入研究
洗冤刑辩团队认真研究了近年来所有的国际刑警组织档案管制委员会发布的案例,日期截止2025年8月1日,总计73个案例。这些案例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是律师进行红色通缉令移除辩护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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