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昌龙案
吴昌龙案,伍雷(李金星)起到重要的作用,吴昌龙也成了洗冤网的申冤大使。
2001年6月24日,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发生一起爆炸案,一名纪委干部被当场炸死。7月27日晚,吴昌龙被捕,从此经历了漫长的刑讯逼供,甚至因为不堪拷打而三次自杀。2001年9月11日,9·11事件轰动世界,“福清纪委爆炸案”也被升级为“恐怖事件”,两天后,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谢清夫妇被福清市警方抓捕。9月18日,吴昌龙熬到第53天,实在熬不住,被迫作出了第一份有罪的供述,他不忍心去胡乱供认和牵连生活中的同事和朋友,只“供认”出曾经给姐姐吴华英婚姻带去痛苦的男人杜捷生。杜捷生被抓后,又交代出了给自己装货的江西籍铲车司机谈敏华,以及曾帮自己开过车的王小刚。嗣后,警方宣布“6·24福清爆炸案”侦破。
2004年12月1日。一审判决,陈科云和吴昌龙被判处死缓,杜捷生和谈敏华有期徒刑10年,谢清有期徒刑3年。2005年12月31日,福建省高院发回重审。2006年6月1日,福州中院一审重审开庭,没有任何新证据,公诉书的措辞也一字未改。四个月后再次作出判决,5名被告罪名不变,只是量刑稍有变化,陈科云和吴昌龙还是死缓。再次上诉,案件就再无消息,一停就是五年。
2011年4月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到2012年年底,杨金柱、李金星等律师先后介入,此案才渐渐进入公众视野。
2013年1月25日,杨金柱、李金星用8元钱买了5个红薯送给福建高院,引起轰动,得以顺利会见吴昌龙。2月8日,吴昌龙等人被取保候审。
2013年5月3日,福建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宣告陈科云,吴昌龙等5人无罪。四个月后,福州中院对5名被告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共支付陈科云、吴昌龙等426万多元的国家赔偿金,并向5人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此案后来称为“吴昌龙案”,是因为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为了给弟弟申冤,她成了一个职业访民,从市到省再到京,无数次奔波都失望而归,却让这个曾经的弱女子越挫越勇,而付出的代价是多次被拘留,一次被判刑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