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满案
陈满案的代理律师是易延友教授和王万琼律师,伍雷律师一直在幕后推动,袭祥栋律师也做了很多工作。
1992年12月25日,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振东分局接报,当日晚8时许在海口市振东区上坡下村109号房发生火灾,群众及消防队员在救火时,发现屋内有一具尸体,尸体大面积烧伤,颈部和身上有刀杀痕迹,屋内有大量血迹。经公安机关侦查,死者为被害人钟作宽,认定本案是四川省富县籍陈满所为。1994年2月,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以陈满犯故意杀人罪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994年11月9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判处陈满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以原判对陈满量刑过轻,应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等为由,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1999年4月15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2001年11月8日,海南高院经复查驳回陈家的申诉。2013年4月9日,海南省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陈满案不符合立案复查条件。
2015年2月10日,最高检以海南高院对陈满案的裁定“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最高法提出抗诉。2015年4月27日,最高法指令浙江高院异地再审。2016年2月1日,浙江高院依法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

7起重大命案无罪,10起涉⿊案件去⿊,50起⽆罪案件(不包括不批捕案件),30起取得显著辩护效果的涉民营企业影响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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