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刑辩律师解析红色通缉令相关案例 2017-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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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被指控的行为具有明显政治性质,且 A 国未能遵循程序正义原则,相关数据不符合红色通缉令发布条件。

洗冤刑辩律师解析红色通缉令相关案例 2017-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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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pol

The Commission for the Control of INTERPOL’s Files(CCF)

申请人被指控的行为具有明显政治性质,且 A 国未能遵循程序正义原则,相关数据不符合红色通缉令发布条件。

案件文书:国际刑警组织档案控制委员会决定书(文件编号:2017-14)



案件背景

申请人 XXX 先生(B 国国籍)系 A 国国家中心局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发布红色通缉令的对象,依据 xxxx年xx月xx日A 国司法机构签发的逮捕令,指控其涉嫌犯罪。

申请人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请求访问档案,并于xxxx年xx月xx日提交投诉。委员会初步审查后建议阻断访问,总秘书处于xxxx年xx月xx日执行。A 国随后提交材料。

xxxx年xx月xx日,委员会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审议该请求,认定涉申请人的信息不符合国际刑警组织规则。

申请人请求及证据

申请人提出删除数据的请求,主要理由为:

a)指控具有政治动机;

b)起诉缺乏证据基础;

c)数据对国际警务合作无必要 / 严重性;

d)A 国未遵守合法程序;

e)涉案行为与政治表达、反对派活动相关。

证据说明:申请人称其行为属于政治表达范畴,遭受指控系因其公开批评 A 国政府,案件本质为政治迫害。

A国国家中心局回应

A 国坚持红色通缉令发布合法,提供相关法律依据及补充材料,但未能充分回应政治动机质疑,亦未说明程序是否合规。

委员会审查的法律框架

红色通缉令限制依据:《数据处理规则》第 83 条第 1 款 (a,iii) 项(不得用于政治性质案件)

红色通缉令发布要求:《数据处理规则》第 83 条第 2 款 (b,ii) 项(需遵循程序正义)

委员会观点和结论

委员会分析认为:

指控行为具有明显政治性质,违反《数据处理规则》第 83 条;A 国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行为构成犯罪;程序存在严重瑕疵,未遵循合法审判与引渡程序。

涉申请人的数据不符合国际刑警组织关于个人数据处理的相关规则,应当从国际刑警组织档案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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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yns Berenstein
红色通缉移除案例
洗冤刑辩团队国际组是中国第一个致力于国际刑事业务的辩护团队,对红色通缉令的移除有深入研究
洗冤刑辩团队认真研究了近年来所有的国际刑警组织档案管制委员会发布的案例,日期截止2025年8月1日,总计73个案例。这些案例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是律师进行红色通缉令移除辩护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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